惠安县“美丽乡村·平安家园”视频监控 一、二、三期维保服务类采购项目招标
项目概况:
受中共惠安县委政法委员会委托,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350521]ZCG[GK]2020007、惠安县“美丽乡村·平安家园”视频监控一、二、三期维保服务类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521]ZCG[GK]2020007
项目名称:惠安县“美丽乡村·平安家园”视频监控一、二、三期维保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420960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7420960元
投标保证金:148419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1-1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C0599-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采购标的: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数量(单位):1(批)
允许进口:否
简要需求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品目预算(元):7420960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7)天内进场开始进行维保服务(期限2年)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3)明细: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其分支机构(含分公司、中心支公司、支公司等),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国内供应商。 描述: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其分支机构(含分公司、中心支公司、支公司等),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国内供应商。
(4)明细:以分公司名义投标的,需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描述:以分公司名义投标的,需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最新章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最新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09-17 10:40至2020-10-02 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10-13 09:3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惠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惠安县螺城镇惠兴街螺兴大厦二层中闽百汇隔壁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惠安县委政法委员会
地 址:惠安县螺城镇中山北街县政府大院内
联系方式:136007775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惠安县螺阳镇世纪大道溪畔阳光B幢304、305室
联系方式:155590909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洪盼
电 话:15559090972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